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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供水流程
申請供水的程序包括3個階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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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水務監督提交水管工程計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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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水務監督申請展開核准水管工程的許可;以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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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水務監督申請視察及批准已竣工的水管工程

階段1 - 水管工程計劃的提交和批准
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文件供水務監督審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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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填妥的WWO 542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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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管工程計劃(包括垂直水管路線圖、接駁細節、水錶箱安排等);以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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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由持牌水喉匠填妥的表格WWO 1149 擬安裝的喉管及裝置清單 (村屋供水及安裝獨立水錶的申請必須遞交,其他申請則可選擇遞交)
階段2 – 開展水管工程
在未收到水務署批准水管工程計劃的書面通知前,不得進行任何水管工程。持牌水喉匠須向水務監督提交WWO 46表格的第一、第二部分及已填妥的表格WWO 1149(擬安裝的喉管及裝置清單)向水務監督申請進行核淮水管計劃下的工程。(如在表格WWO1149已連同水管工程計劃獲得核准,則只需遞交表格WWO 46.)
為方便擬備申請文件,水務署網頁中已加入新功能,供申請人搜尋及選取具有效「一般認可」的喉管或裝置資料,並直接轉換為所需表格WWO1149。擬備的表格可下載供打印及簽署,並用以遞交致水務監督。
當遞交的文件大致獲得認可後,水務監督會向申請人發出WWO 46表格的第三部分。


階段3 – 完成水喉工程
水管工程完成後,持牌水喉匠應填妥WWO 46表格第四部分,以盡早通知水務監督。
補充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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